首问负责制

限时办结制度

责任追究制度

一次性告知制度

挂牌上岗制度

交流部

信息部

代理部

派遣部

流动党员转入部

 

 

 

 

 

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
办事公开实施方案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九江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完善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,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建立责任、有序、高效、公开、透明的运行机制,树立“阳光人才、和谐人才”的良好形象,结合我中心(市场)实际,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:
一、推行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
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“十七大”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、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以公正便民,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,通过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增强办事透明度,为我市的“奋起赶超”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。
二、推行办事公开的范围、内容和载体
(一)实施主体
 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、九江人才市场、九江仁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。
(二)公开内容
  公开内容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对与企业、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,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,不属于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都予以公开,特别要将企业及群众最关心、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作为公开重点,及时、全面、有效地进行公开,具体公开内容包括:
1、单位的职责权限、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;
2、办事依据、办事时限、办事流程、办事结果;
3、工作规范、行为准则、服务标准、服务承诺、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;
4、收费的依据、项目、标准及缴费办法;
5、对工作人员违规、违纪、违法的处理规定,便民服务电话、监督部门电话;
6、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;
7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,如公共政策的出台、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等;
8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。
(三)公开载体
1、中国九江网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、九江人才网;
2、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的公开栏、公告牌以及服务窗口;
3、资料汇编、办事须知、服务手册、便民卡片;
4、对外公开的咨询、服务电话;
5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新闻媒体;
6、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。
三、推行办事公开的工作安排
 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高度重视办事公开工作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对照有关要求,建章立制,编制实施细则、承诺书、目录和指南、办事流程图,设立相应的查阅点,稳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。具体内容如下:
(一)制定《办事公开实施细则》
  2011年2月上旬前制定出《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办事公开实施细则》,并上报到人社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办信息公开管理科备案。
(二)制定《承诺书》
  依据面向社会的公开承诺、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事项及相关制度,制定《办事服务承诺书》,并上报到人社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办信息公开管理科备案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热点问题。主要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,准备采取的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目标作出承诺;
2.优质服务。围绕端正服务态度、规范服务行为、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作出承诺;
3.提速增效。针对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,在完善办事规程,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方面作出承诺;
4.便民利民。创新便民服务举措,对办事内容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权限、办事时限、办事结果、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承诺;
5.联系本单位实际,对规章制度、纪律作风、监督检查、廉政建设、监督投诉渠道以及违纪责任追究等作出承诺。
(三)制作《办事公开目录》和《办事公开指南》
  按照市信息化办公室的统一要求,在2011年2月下旬前编制《办事公开指南》和《信息公开目录》。并上报到人社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办信息公开管理科备案。
(四)制作《办事公开流程图》
  按照程序规范、提高效率、简明清晰、方便办事的要求,遵循管理及服务事项运行的一般规律,绘制涵盖办事条件、承办岗位、办理时限、监督制约环节、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要素的办事流程图。并上报到人社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办信息公开管理科备案。
(五)建章立制
  对照《规定》第十二条的要求,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、首问责任制、办事承诺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反馈回应制、考评制、责任追究制等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。
(六)设置查阅点
  在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的公开栏、办事指示栏、设置办事公开查阅点,方便群众查阅、监督。
(七)信息公开
 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、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,采取上述公开形式中明确的方式,优化选用信息化手段,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(八)编制年度报告
  根据《规定》的统一要求,编制《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2010年度办事公开年度报告》,并上报到人社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办信息公开管理科备案。
四、推行办事公开的保障措施
(一)组织保障
  成立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,人社局党组成员、中心(市场)主任熊明华任组长,中心(市场)书记邹志信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,由中心(市场)办公室主任戴隆江兼任市人才中心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,并安排专人负责办事公开相关工作。
(二)加强领导
  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是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,中心(市场)主任是办事公开的第一责任人。各部门明确责任,加强配合,确保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。
(三)注重实效
  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根据本实施方案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深入推进,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确保中心(市场)办事公开工作成效显著。
(四)强化督查
 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市场)领导对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,对工作中工作不到位、公开内容不真实、程序不规范、更新不及时的,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。认真受理群众投诉,强化社会监督。对在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、做表面文章、弄虚作假、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,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。